台海网1月13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我们小组集体土地中的一些石坎、水沟、田埂都被人承包了!谁会去承包这些本来就不归个人所有,又没有经济价值的土地?你们说奇怪不奇怪,这里面是否有鬼?”一封由海沧街道囷瑶村80余名村民联名的举报信,寄到了海沧区纪委;区纪委深入调查,揭开了这个蹊跷现象后的真相——原村民小组长林亚青利用职务之便,在村民林来兴、林亚爽的协助下,虚造土地承包租金缴交收据、土地承包合同,虚报土地承包面积,骗取青苗补偿款31万余元。
这起基层村干部的“蚁贪”窝案,给了人们什么警示?昨日,该案经办人员接受本报“监督在线”记者采访,剖析了这起典型案例。
【缘由】
村民举报“怪事”
承包合同有猫腻
2014年11月,海沧街道囷瑶村的80余名村民联名向海沧区纪委举报了一件“怪事”:囷瑶村第七村民小组集体公共用地被人承包了,这些地不属于个人承包用地范围,承包合同也未在村民小组公示……村民们怀疑,有人伪造了承包合同,骗取征地补偿款。海沧区纪委立即对举报信展开调查,果然在村民小组的承包合同中发现了蛛丝马迹……
【调查】
六份虚假承包合同
骗取数十万元补偿款
2012年6月,海沧区因开发需要,将征用囷瑶村的集体土地,该村第七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也在其中。得知征地消息后,时任第七村民小组小组长林亚青觊觎起这笔数额不小的补偿款。“我想通过签订虚假承包合同,照顾我的亲戚朋友,让他们多分一点钱……”在调查笔录中,记者看到林亚青如是交代。
林亚青于是将时任第七村民小组报账员林来兴、第七村民小组出纳员林亚爽等人召集到家中泡茶,商议“造几张合同出来”,然后通过虚报亩数,骗取青苗补偿款。
“我有办法可以让村会计将这些合同送到街道经管站备案,只要签了合同,就可以领到补偿款。”林亚青等人在利益面前,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林亚青利用职便,先后为自己的大哥林某、大姨子林某、堂嫂颜某、关系户林某以及假合同参与者林来兴、林亚爽等人伪造承包合同6份,侵吞青苗补偿款共计312750元,林亚青将其中123000元作为“好处费”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