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从12月21日起,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青海等五省的居民,可到我市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业务内容包括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这样一来,加上此前已确定的21个省、市、自治区,下周就将有26个省、市、自治区的居民可在我市享受这一便利措施。
据警方介绍,今年8月以来,福建省公安厅推出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天津、江苏、浙江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户籍人员,可到我市23个试点派出所办理上述业务。近日,福建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通知》,将受理对象拓宽至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闽人员,受理单位延伸至全省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