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出轨还家暴,要赔精神损失
丈夫出轨还家暴,妻子起诉维权,能获赔高额精神损失?不久前,思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出轨引发的索赔案。“他不但婚外恋,还对我进行家暴!”陈女士(化名)起诉说,丈夫的行为让她不堪忍受,只能请求法官判决离婚。
陈女士今年29岁,家住思明区一高档住宅小区,而丈夫小赵年龄比她大了足足9岁。他们二人于2009年底登记结婚。婚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陈女士在电脑中发现丈夫与婚外异性的亲密合照以及露骨的聊天记录。
陈女士发现丈夫婚外恋几个月后,向丈夫提出离婚。结果,她为此被丈夫打伤。为此,陈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还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最终,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被告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另外,丈夫还要赔偿妻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官说,本案当中,丈夫确实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以及存在严重家暴,所以,妻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案例3
丈夫找小三,妻子多分财产
离婚之时,出轨一方将在财产分割中付出代价。此前,厦门法院曾受理过一起因出轨引发的离婚官司,结果丈夫因为找小三,被判少分财产,近七成财产归妻子所有。
男子老林(化名)嫖娼被发现,还把性病传染给妻子,他为此写下《保证书》;但他并没有就此收敛,后又因婚外恋被妻子抓到,再次写下《承诺书》;可他还是恶习难改,不久后又被查到小三怀孕。
据妻子晓菲(化名)介绍,她的丈夫是开公司的,不料恋上自己公司的女职员,还为此抛弃妻子。这名女职员和晓菲丈夫有不正当关系至少三年了。2006年9月,老林因婚外恋离家出走。而且,老林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官判令离婚。“婚后我们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只是,他有钱后生活作风不检点,我们感情才出现问题。”晓菲说,20年前,两人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并结婚。婚后,两人生下一个女儿。结婚后,两人也曾经同甘共苦,一起奋斗,做生意、开公司、买房子。直到丈夫认识了小三,夫妻感情才出现裂痕。
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晓菲分到了近七成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