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漫画)老公婚内出轨,离婚时老婆能多分财产吗?最近,厦门法院受理了多起与“出轨”有关的案件,其中,一些出轨者付出了代价,有被判少分财产的,也有被判赔离婚损害赔偿金的。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提醒说,配偶出轨,无过错的受害方未必会多分到财产,不过,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至于是“四六开”,还是“三七开”,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应根据有过错一方过错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情认定。
案例1
丈夫“不忠诚”被判少分财产
王女士和张先生(化名)都已经年近四十,七年前他们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双方原本感情不错,但是,去年10月,王女士意外发现丈夫有外遇。
原来,张先生在网上和一名女子频繁聊天,聊天内容显示,张先生与婚外女子相当“亲密”。为此,夫妻双方矛盾激化,王女士当月就搬离双方的共同居所。
数月后,王女士返回家中,张先生为了挽留妻子,还出具了《保证书》,坦承对夫妻矛盾承担主要过错,并承诺将“改过自新”。
但是,今年4月,王女士发现丈夫与婚外女子仍有往来,因此认为二人仍保持不正当关系,矛盾再次爆发。于是王女士再次搬离共同住所,并起诉离婚。
为此,王女士希望结束这段婚姻。此外,王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丈夫写的保证书,保证书上说如果张先生对家庭不忠,将自愿把房产留给王女士,作为王女士抚养女儿的保障。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张先生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以及婚姻法中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原则,法院酌定王女士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55%,张先生只分45%。由于王女士抚养女儿,所以,双方的共同房产判归王女士,王女士按比例补偿100多万元给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