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员工工资不涨,老板也别涨
人社部门建议,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当地上年度非私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宜超过上线。
如果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门建议,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他们还特别提到,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并非强制执行,主要是为企业、员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指导。
如果您觉得自己工资偏低,又没有增长,可以向企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企业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否则员工可以向工会或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