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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企业营业执照年底失效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要抓紧办理

www.taihainet.com 2016-11-11 11:09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按照福建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在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自今年9月1日起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了“五证合一”,当前发放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均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旧版企业营业执照将于今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逾两万企业未换新版营业执照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最后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前。期限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将作废失效。但改革前已实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并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重新换照。

  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全市登记的市场主体中,共有15.4万余家需要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目前已完成更换的有12.7万余家,约占82.5%。也就是说,全市各区还有2万余家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还未换取新版营业执照。

  继续使用旧版执照可能“寸步难行”

  “对企业来说,‘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如同公民‘身份证’,一个企业主体只拥有一个统一代码。”市场监管人员表示。企业凭“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税务、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相关部门都将予以认可,并且全国通用。

  据了解,目前在招投标、房产抵押、融资贷款等主要商业活动中,以及办理其他行政审批手续时,相关单位和商业合作对象都只认可新版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执照,继续使用旧版执照可能“寸步难行”。

  【提醒】

  新证怎么换?

  需要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应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填写营业执照换发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到原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管理窗口办理换照手续。所需材料清单及示范文本可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www.xiamencredit.gov.cn)→从首页“商事登记”栏目下载,或者到商事登记机关领取相关表格,按所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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