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通讯员 李静/文 杨靖/漫画)翔安区新圩镇的老黑(化名)家,最近遇上了烦心事,儿子开着自家的小货车不小心在泉州撞到人了。
出了人命,这下对方可不干了,要求老黑家除了保险理赔外,要再支付一笔30万元的赔偿费用。到底该怎么赔?对方要求是否合理?老黑带着疑问,找到了村里的社区法律顾问。
保险之外 老黑再赔30万?
9月份,老黑的儿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泉州一个T形交叉路口,与当地一村民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该村民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这一村民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属于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双方承担本事故同等责任。
还好,老黑的车子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险。但由于这次事故出现了人身伤亡,对方要求老黑家在保险理赔范围外,再给予30万元的补偿。
老黑就对这30万元的补偿有异议:“农民一个,既拿不出钱,也觉得出这个钱不合理,烦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