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流程】
可采用多媒体、远程网络教学
科目二、科目三可以连续考试
新《大纲》明确要求,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交叉训练。
这意味着,学员可边进行理论学习边上车实际操练,各科目可以相融合,同时进行训练,不仅节约时间,也节省了驾考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方能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此外,“互联网+培训”得以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原来的规定要求“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市运管处驾培科表示,厦门能否实现科目二、科目三一起考,他们会积极与考试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新《大纲》全面落地。
新《大纲》考试内容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科目二:基础和场地驾驶
科目三:道路驾驶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学时规定
1.培训学时
C1(小型汽车)驾照总学时为62学时,比原来的78学时减少了16个学时
C2(小型自动挡汽车)驾照总学时为60学时,比原来的78学时减少了18个学时
2.考C1驾照时
科目一为12学时
科目二为16学时
科目三为24学时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为10学时
3.每学时为60分钟
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每天均不得超过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