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监督检查公车使用情况。
市民评代表 曾焕生 吴小北 徐春景
台海网10月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在活动现场执行公务,却没有派车单?10辆公车,只有5辆在停车场?车辆在维修,却拿不出维修单?车钥匙、行驶证未按要求集中管理?上述情形,在市纪委监察局国庆期间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中都被一一发现,并被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国庆期间,市纪委监察局紧盯“节日病”,不定时,不定点,兵分多路深入岛内外的景区景点、农家乐、交通节点等,开展监督检查,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是监督检查的重点。
昨日上午8时许,在杏林大桥,出岛的车辆不少,其中有本地车也有外地车辆,检查人员仔细排查途经车辆,查看是否有我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车,结果未发现有公车经过。
气球节正在集美新城举办,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往,现场停车区域也停了不少车,检查人员认真核查是否有公车私用情形。这时,一辆车牌号为闽D05XXX的黑色小轿车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我们今天出来执行公务。”黑色小轿车的驾驶室里坐着一名男子,他自称是集美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是到气球节现场执行公务的。检查人员立即进行查证,虽然该局相关人员证实了这名工作人员的说法,但当检查人员要求他出具相应的派车单时,对方却无法现场提供。检查人员指出,节假日公务用车应开具派车单,并随车携带,这种情况说明该局在公车管理上尚不规范应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