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 由本人向村(居)委会申请
那么,符合条件的农户想要重建住房,该如何办理审批手续呢?
据介绍,零星原址重建的,按照从简快速的原则,由本人申请,经村(居)委会审核,并在村务公示栏和房屋所在村庄公示7天后报镇(街)认定审批。
集中安置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快速审批。集中安置后,原受损房屋应统一拆除,原宅基地由政府收储或复耕还田。具体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扶持政策 特殊贫困户无需自己出钱
根据指导意见,特殊贫困户由各区实施兜底重建,所需资金按规定省级补助2.5万元、市级补助2.5万元、其余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也就是说特殊贫困户按规定重建住房无需自己出钱。
一般贫困户给予每户7.5万元补助。所需资金扣除上级补助后,由市、区财政按现行体制分担。
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5万元补助。所需资金扣除上级补助后,由市、区财政按现行体制分担。
指导意见指出,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和面积控制标准执行,凡是超面积标准等违法违规建设的,一律不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