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不少游客在环岛路海边游泳。记者陈理杰摄
台海网8月19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入夏以来,游泳成了市民最喜爱的运动之一。然而不幸的是,今年以来厦门海域已发生多起溺水事故。为此,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再次联合晨报温馨提醒市民,请关注游泳安全,牢记游泳若干禁忌。此外,凡经营游泳活动的企事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应按要求尽快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行政许可,保证游泳场所安全。
游泳池应规范安全管理
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提醒,请辖区内各游泳场所责任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泳池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泳池开放前应认真对照泳池开放标准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详见表格),进行自查,确保泳池开放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条件等,对不符合开放标准和条件的必须在泳池开放前整改到位;同时应健全各项安全保障设备设施及配置救生条件(如救生员等),确保市民的游泳健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