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漫画)他是有妇之夫,她是有夫之妇。这一男一女去酒店开房后,引发了一起百万元的借款纠纷。他说自己被对方敲诈百万,她却拿出借款合同,称借款是真实存在的。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令人意外的是,他们双方还把各自配偶叫来,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说的都是“真话”。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女子的诉求。法官说,认定借贷关系,仅凭借条还远远不够。
各执一词
他说被敲诈,她说是借钱
原告吴小姐今年22岁,已婚。法庭之上,吴小姐拿出一张借条,显示2013年7月1日借给张先生100万元整,约定分6年还清。
吴小姐说,张先生转账10万余元后,就再也没还过一分钱。
借条上有张先生的亲笔签名。可张先生却说,他并没有借钱,吴小姐住出租房,没有固定收入,不可能借这么多钱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