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社会民生  >> 正文
新闻

手机卡“定位寻人”? 骗你的!女骗子获刑6个月

www.taihainet.com 2016-08-11 17:22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8月11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手机卡能定位寻人?安溪女子借此虚假消息实施网络诈骗,骗走3个人近两万元。近日,陈某被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犯诈骗罪,被集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男子被忽悠,花几千元仍不知妻子行踪

  海南的刘先生是其中被骗金额最多的一个。

  “手机定位寻人,手机定位追踪帮助您排忧解难”“专业定制寻人手机卡,轻松安装、可追踪、可窃听、可定位,全球通用……”刘先生在网络上看到这则广告心动了,他希望以此掌握妻子的行踪。今年3月7日,他拨通了网上留的那个电话号码。

  “卖家”陈某在电话中热情地介绍了“定位电话卡”,她告诉刘先生,装上这种电话卡后,只要输入对方的手机号码,就能够查到对方的具体位置,价格根据定位的范围有所不同:市内定位600元、省内定位900元、全球定位1300元。

  刘先生选择全球定位功能的电话卡,他当天就按照陈某的要求往指定账户汇入押金100元。陈某告诉刘先生:“等卡寄到你手上,再付剩余的1200元,到时会激活电话卡的定位功能。”3月10日,刘某收到卡了,他按照事先约定付了款。

  电话卡插入后,和一般卡并无任何功能上的不同。刘先生再次联系陈某。陈某说,卡已经激活了,但想使用里面的功能还得交一笔项目使用费,包括QQ定位、微信定位、卫星定位、短信定位、通话记录5个项目,每个项目单价1200元。刘先生选择卫星定位和通话记录两个项目,再次给陈某转账2400元。

  钱转出去了,但这张卡仍然无法使用。刘先生急了,再次联系陈某。陈某这回说:“系统正在升级,目前无法使用,公司准备退还你已经交的3700元,你若想继续使用,要收取500元费用。”刘先生又汇了500元。

  不久,刘先生被告知:“已经利用定位找到人了,为防止你利用定位做违法的事情,须再交2000元保证金,这笔钱会在36小时后自动退还。”

  刘先生再次汇出2000元。几次汇款之后,仍不知妻子行踪,说好的保证金也不退还,他这才意识到被骗了,赶紧报警求助。

上一页 1 2下一页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想要“定位追踪”老婆 落入女骗子吸金陷阱
  • 台海网8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廖杨力/文 陶小莫/漫画)“神奇手机卡,能定位,能寻人!”一安溪女子陈某吹牛说自己能帮人定制“寻人手机卡”,忽悠了一名寻妻男子和另外两名被害人,一共骗走1.7万多元。   近日,女子陈某经集美区检察院公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
  • 揭秘网贷追债人:手机定位呼死你 还清贷款仍被曝
  • 揭秘网贷追债人   手段五花八门:发裸照、“呼死你”、入侵通讯录、公开信息……   网上催收不成线下就会上门,佣金一般是总债额的三至五成   近日,南都记者独家曝光有高利贷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向大学生提供“裸条”借贷的现象。南都记者昨日进一步调查发现...
  • 联通手机卡遭莫名过户 机主投诉14个月仍无果
  • 苗先生表示依然要奔波,讨个说法。   □记者谷武民通讯员李萌萌文图   核心提示|一张联通卡被莫名过户,投诉了一年多也没有个结果,这让苗先生对鹤壁联通公司大为光火。从去年到今年,曾采取种种办法讨要说法的苗先生至今愤愤不平:“我本人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使用...
  • 联通手机卡被他人冒名补卡 关联银行卡被盗刷6万
  • 6月2日下午两点,在深圳南山区上班的小周午睡起来,发现联通卡显示“无服务”,他以为信号不好,便没有在意。令小周想不到的是,有人冒名补办了他的手机卡,而在“无服务”的这段时间,他的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超过65000元。其报案后警方已展开调查,联通公司则表示将针对...
  • 窃贼入室行窃“云定位”发挥功效 窃贼被抓到
  • 台海网5月16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万某清晨潜入一户人家家中,偷走3部手机和一台平板电脑,当他正要出手时,失主就带着警察来了。原来,是手机上的“云定位”功能让窃贼的行踪暴露了。近日,经思明区法院审理,万某因犯盗窃罪获刑8个月。 2015年12月7日清晨6点,万某来到...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