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一对男女在龙舟池边正聊得欢,莫名其妙被一名男子推下龙舟池,成了“落汤鸡”,事后才得知,这名男子是恶作剧才这么做的。近日,这名男子被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集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今年3月28日晚上,陈先生和刘女士坐在集美南顺鳄鱼园门口的石凳上聊天,在昏暗的灯光下,他们余光感觉到有一个身影正在靠近,还没等看清来人是谁,陈先生就被推进了龙舟池。刘女士吓坏了,还没回过神来,她也被人推进池子里。刘女士尖叫起来,推人的陌生男子居然“嘿嘿”笑起来,并转身想离开。刘女士的尖叫声引起路人的注意,路人拉住“肇事”男子,当场报警。
陈先生和刘女士与这个男子并无过节,为何对方下此黑手?警方调查发现,推人的男子姓石,当晚,他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酒过三巡,便一起在集美龙舟池附近闲逛。看到石凳上坐着一对男女,石某便和朋友打赌:“你说我敢不敢把他们推下水去?”随后他便动手了。经法医鉴定,陈先生和刘女士均只是体表擦伤,属于轻微伤,但两人随身携带的iPhone手机在水里泡坏了。
石某本以为这不过是一场恶作剧而已,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集美区法院审理认为,石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要求他向陈先生和刘女士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