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一家电动车维修店,成了窃贼的销赃点,半个多月就收购了8辆赃车。近日,店老板陈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思明区法院受审。
陈老板是一名个体户,今年40岁,家住湖里区。经查,自2015年7月19日至2015年8月7日,他在其自营的电动车维修店,以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张某盗窃所得的电动自行车,涉案可估财物价值共计8884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另外,判决还要求陈某与张某共同连带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88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