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付臻/文 陶小莫/漫画)出租房成传销窝点,房东有权提前收回吗?近日,海沧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
房子出租两年多,房东突然接到警方的通知,说该房子成了传销窝点。房东急了,尽管租期未到,但还是决定收回房子。但是,“二房东”坚持不同意归还房产,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
这场官司,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近日房东终审获胜。
房东:出租房成窝点,不想再租了
2013年1月,房东赵先生和二房东老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赵先生把自己位于海沧区的一套房子出租给老刘,租期5年,租金每月1500元。当时房子还是毛坯房,房子租下来之后,老刘自己花钱装修。
2015年7月,赵先生接到警方的电话,要他去一趟派出所。此时,赵先生才知道,有人报警,称家人被传销团伙控制,被困地点居然就是他的房子。
原来,老刘把房子转租给传销团伙了。为配合警方解救被困人员,赵先生办理了停水停电手续,被困人员很快被解救出来了。
发生这事后,赵先生再也不想把房子租给老刘了,他提出解约,可老刘不愿意。两人为此还轮番更换房门锁芯。
2015年9月,赵先生母亲找老刘商量此事,她拿出2万元交给老刘,希望平息事端。老刘收下这笔钱,并写下收条,收条上说这笔钱是“提前解除租赁违约金”。
赵先生不认同母亲的做法:明明是对方理亏,怎么反倒自己要掏钱付“提前解除租赁违约金”?赵先生起诉老刘,除了解约,还要讨回母亲支付的那2万元。也因此,双方迟迟没有办理房子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