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线路最快在今年底落地。思明区、湖里区各规划建成3条;集美区、海沧区各规划建成2条;同安区、翔安区各规划建成1条,开展示范线路上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转运工作试点。
2018年1月开始,全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让全市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其中,思明区、湖里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5%以上,集美区、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同安区、翔安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以上;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
减少源头垃圾产生
减少源头垃圾产生,除了倡导“垃圾不落地”,还将推广清洁生产,鼓励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日常生活中,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一次性用品(如塑料袋)等的使用限制将更加严格;鼓励市民使用餐厨垃圾处理器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
2017年底,厦门将建成分类直运体系;同时,市政集团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建成工业固废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有害垃圾。2018年前完成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200吨)和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200吨)建设;“十三五”期间,推动同安凤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同步提升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东、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其他垃圾全部焚烧处理。
纳入城市管理考评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时代的到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将纳入城市管理绩效考评。
管理体系考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民意测评。
为了让市民更积极地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考评标准》建议居民小区利用互联网+的形式,建立居民户积分奖励账户,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居民可通过参与专场回收活动、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等方式获取积分。其他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投放不积分。居民通过积分公示栏、回收服务站、电话或网络等方式查询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