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楼位于长青路182号。
文/图 记者 江雨丰 实习生 谢翔莹
【原声】
黄女士:我在长青路182号买了一个有使用权的车位,然后返租给业主。这栋楼上标的是金色四季酒店。我现在才知道,业主用产权证办理了抵押贷款,目前租金没付。不仅我一个人买了,很多人都有买,有的人买的是车位的使用权,有的人买的是房屋使用权。这是上百人的事情。现在据说银行要拍卖这栋楼。我们该怎么维权,才能保住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和车位的使用权呢?
【讲述】
花20万购买车位50年使用权,再转租给业主
黄女士告诉记者,车位是2011年花20万元购买的,位于长青路182号的地下。她说,当时有上百人购买了部分房屋的使用权,2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不等。购买之后,这些人又与业主签订了返租协议,业主承诺每个季度支付租金。之后,业主将这栋楼用作金色四季酒店经营。
黄女士补充说:“当时签合同时,明确了我们这些购买人拥有使用权50年,租赁期是20年。”可最近她听说,业主把这栋楼的产权抵押给了银行,现在资金面临困境,这栋楼有可能被拍卖。“大家很惶恐,这栋楼什么时候被抵押出去的,大家完全不知情,如果真的拍卖了,购买的使用权还算数吗?大家还能收到租金吗?”黄女士很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