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净身出户”,就能拒付抚养费吗?近日,思明区一位父亲为此被女儿告上法庭,最终,他输了官司,被判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原来,该男子当时“净身出户”只因自己愧对前妻,离婚时也并未针对孩子的抚养费作出明确约定。
女儿:父亲多年没给抚养费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给抚养费了。”女儿小芳(化名)起诉称,这几年妈妈因生病都没有工作,导致母女生活艰难。
据悉,小芳的母亲林女士于15年前嫁给了厦门一家公司的高管张先生。张先生是再婚,当时已经与前妻育有一个女儿,这个大女儿也随张先生共同生活。
再婚后,这对夫妻于2004年底生了女儿小芳。然而,小女儿不到5岁时,林女士就与张先生开始两地分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