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黄敏江 通讯员 王鹏 思公政)1月1日当晚,有人在黄厝沙滩上燃放烟花爆竹,被思明警方拘留。
当晚7时许,民警带队巡逻到思明区环岛路黄厝海滨公交车站附近沙滩时,发现一青年男子正在海边沙滩上燃放带响礼花,民警当即上前制止,并将该人带回所里接受调查。
经审查,高某辉今年29岁,南平建瓯人。他交代,烟花爆竹是在南平老家购买后,带到厦门,一时兴起便燃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规定,目前高某辉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了解,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20起,治安拘留11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6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