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图) 热恋时,她和家人借给男友56万元;分手时,前男友翻脸不认账。无奈之下,她只好将前男友告上法庭。
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场恋人之间的借款官司。法庭上,这对昔日情侣各执一词,女方说自己一共借了56万元,但男方却只承认借了26万元,还说其中14万元花在了女友身上。
热恋期间女友借给男友56万元
他们曾经是一对恋人。28岁的菲菲(化名)说,她和陈先生一共交往了9个月。
菲菲起诉称,双方交往此期间,陈先生向她及其亲友借走了56万元,包括她的父母、亲友。但是,陈先生借钱之后,一笔都没还过。
恋爱时双方感情很好,因此,刚开始这些借款都没有写借条。不过,分手之时,菲菲提出要把账算清楚,坚持让男友写借条。
于是,在菲菲的坚持下,陈先生签下了《借款协议》,承认他欠菲菲及亲友56万元。然而,陈先生迟迟不肯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