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6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已婚男子陈某找了个情人,不料情人还有情人。盛怒之下,陈某几乎将情敌左耳割下。因为酒后这一冲动行为,陈某被判故意伤害罪,赔偿了被害人6万元损失。
陈某已婚,却与同乡小雪暧昧不清,最终发展成情人关系。今年6月6日,陈某和小雪共同出席了老乡聚会。酒后,陈某发现小雪已先行离开,遂拨通了小雪的电话。
“我先回家了。”电话那头的小雪告诉陈某,但陈某分明从电话里听出有其他男性的声音。顿时,陈某醋意大发。借着酒劲,他从聚会离开,直奔小雪住处,途中还买了把折叠刀。
果然,小雪屋中有人。到了小雪住处后,陈某踹门而入,堵住正在洗澡的一同乡男子。陈某一怒之下,将刀挥向该男子,致其左耳、胸部等多处受伤。
据介绍,被害人左耳几乎掉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为了获得被害人谅解,陈某向被害人支付了6万元赔偿。
近日,经思明法院判决,陈某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