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看守员监守自盗
11月20日至23日,民警连续4天从凌晨1点开始蹲点,守候在杨某工作地点的附近。
24日凌晨1点多,民警又兵分两路守候在八市两个路口。当杨某与另一男子一前一后出现在路口时,民警立即合围,一举将2人抓获。
经查,中年男子李某是龙海白水人,51岁,无业;杨某是八市夜间摊位看守员,62岁,漳浦人。在确凿证据面前,两人对盗窃供认不讳。
原来,今年7月份以来,八市20余家店家自行出资雇请杨某夜间看店,每个摊位每月出资200元。
为报复其他未雇请其看店的店家,杨某唆使朋友李某偷海鲜。李某早在2008年就因盗窃入狱,出狱后无正当职业,不定期从龙海到厦门收购纸钱灰为生。
杨某与李某达成共识,由杨某事先踩点,了解到哪家店面有货、店门易撬。李某来厦后,杨某就让李某去作案。李某身材瘦小,可钻进店铺卷帘门偷窃,杨某则负责望风,盗得的海鲜两人分掉。从今年7月底至今,两人共先后盗窃21起。
审讯中,李某一再狡辩,声称所偷盗来的毛蟹和其他水产品,大部分给自己吃,小部分送给邻居和朋友。不过,再多狡辩也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