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的情况,并与导报记者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对于美容院来说,他们和林女士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对于他们所说的“两个项目捆绑在一起,无法退款”这一说法缺乏依据。买卖双方之间仅有一张未盖章的消费清单,记载了项目和金额,却没有任何公司相关的印章,整体行为不规范。同时,美容院也无法出示具有微整形资质的证明,隐瞒自身经营范围,属于违规行为。在整个过程中,美容院存在过错,建议其适当考虑林女士的要求。
对于林女士来说,虽无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双方交易确实存在。当时两万元是因为两个项目同时办理给予的优惠,因第一个项目确实已经进行,建议她做适当退让,在索赔金额给予一定让步。
在法官和导报记者的调解下,美容院表示愿意退还林女士费用9000元,林女士同意这一调解方案。
法官提醒
人身健康需要我们自己守护,爱美的同时也要防范各类风险。首先,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无论在进行医疗手术还是日常的生活美容时,协议或合同是权益的保障;其次,事前对机构的医疗资质进行了解,对于虚假信息要有甄别能力,以免上当受骗,降低“美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