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泄露可能来自快递公司中层
快递员需上交快递单,只有上一级才能接触系统
在名为“真实快递单号”的QQ群中,名为“深层土人”的QQ用户称自己手上有超过4000份快递单,都是7月至10月的,保证可联系到收件人。
该用户透露,自己是淘宝网店店主,在多家快递公司均有朋友,所以可拿到快递单上的用户资料,并称朋友可以直接从系统里导出数据。他还叮嘱,千万不能透露他的网店信息,“最近他们总公司查得严,1个月以内的快递单我都不敢动。”
厦门一家快递公司的负责人说,快递员如不交还快递原单,将以“丢失原单”的违规行为论处,快递员一般不会随意处理原单;原单交到公司后,工作人员将快递单录入系统,一年内不断有抽查,保证信息安全。快递原单则被封存上级公司仓库,没有上级领导批示,一般人无法入内。记者询问什么样的人可以接触到系统,该负责人称只有公司中层的客服主管可以接触。
厦门某物流公司的业内人士说,快递员一般不会打原单的主意,因为涉及到绩效,不论是系统还是仓库,一般人都不能轻易接触,“公司中层就可以接触系统并批量导出数据,仓库管理员也可以接触到原单。他们是有可能泄露信息的。”
【律师说法】
快递公司协同卖单据 涉嫌泄露公民信息罪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认为,在网上贩卖真实快递单并泄露收件人信息的卖家,已涉嫌非法泄露公民信息罪,如果是快递公司内部确实存在部分人员协同买卖快递单,这些人也涉嫌该罪名。根据《刑法》修正条款规定,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工作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