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肖文鲜)失主请客吃面,小偷赴约被抓。昨日,导报记者从翔安检察院获悉,因“贪吃”被抓的小偷洪某已触犯盗窃罪,但因他系初犯,事后又返还盗窃的手机,因此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处理。
李先生失窃的手机价值4800元。今年10月25日凌晨5时,李先生在翔安区一家网吧上网,并玩了一个通宵。之后,他困得在椅子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之后,李先生突然发现,自己放在电脑键盘旁的手机不见了。于是,他立即找网吧查监控,发现小偷是一个从外面进来的男子,男子走到他旁边拿了手机后就离开了。
随后,小李试着给自己手机打电话,他惊喜地发现对方并未关机,而且还出乎意料地接听他的电话。“你是不是偷我手机!”小李质问。谁也没想到,小偷洪某竟老实地承认了,还向小李道歉说,他可以把手机还给小李,不过希望小李给他100元,还要请他“吃一碗面”。
于是,小李假装答应请客。不过,两人约定好地点后,小李立即报警。
当天下午,两人如约会面,对方果真把手机还给了小李。小李也兑现“承诺”,请男子吃了一碗面,没想到面刚吃完,警察就到了,将洪某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