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哥们一起“分享”
正当小李和“女友”在床上的时候,哥们杨某发微信给小李,询问小李在哪里。小李就说:“我正在和她发生关系,你要不要过来一起搞?”
杨某一看好哥们盛情相邀,立即欣然表示:“我马上来!”随后,杨某赶到酒店六楼,他找房间找了几分钟,还发微信让小李开门。
接着,小李把房门打开,杨某就跟着小李一起进了房间,看到张小姐光着身子趴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
当时,张小姐可能是睡着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于是,杨某直接上了床,和张小姐发生了性关系。
整个过程,张小姐都是闭着眼睛的。后来,张小姐要喝水,睁开眼睛,发现身上的人并非小李,就问:“怎么是你?”然后就把杨某推开了。
张小姐说,她不知道杨某进入房间,她以为一直是小李在跟她发生性关系。
两人都被判强奸罪
案发后,警方很快就抓获了杨某。一周之后,小李也在湖里区被民警抓获。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和小李违背妇女意志,结伙以其他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
其中,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小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另外,由于被害人张小姐对小李表示谅解,可对小李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