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一族]
“大家都是来运动的,不能说我人多就占道”
一直在仙岳山运动的李女士去年11月加入徒步一族。她说,坚持每天暴走1小时,几个月下来瘦了将近20斤。“徒步快走的运动,挺好的。”她说。
25岁的陈先生坚持徒步走了4个多月。“一个人走,一个小时都坚持不下来,集体走能带动你。”他说。
“体育中心这样的公共场所本身就是让人锻炼的地方,大家都是来运动的,不能说我人多就占道。”“徒步一族”领队苏先生说,播放音乐是为了让整支队伍更有气势,让队员有动力坚持到底。他说,目前正在着手申请成立徒步协会。
【各方观点】
体育中心:
不能禁止群众运动,只能提醒劝告
体育中心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徒步一族”是群众自发组织的,作为大众运动健身场所,只要没有影响别人,任何人来锻炼体育中心都无权干涉,只能协调组织者把音乐和口号的音量控制一下。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不能禁止群众在公共场所运动,只能提醒劝告他们运动时尽量不干扰其他群众。
专家
满足个人兴趣,也不能侵犯他人
厦门大学社会学教授朱冬亮认为,“徒步一族”的运动与广场舞差不多,对社会不会造成太负面影响。不过他也表示,在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同时,不应该侵犯他人的空间和利益,不能让音乐、口号等造成扰民的后果。
医生
同步暴走未必适合所有人
中山医院老年科主任医师陈治卿提醒市民,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快步走的运动,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患有高血压、膝关节炎、骨质疏松、腰椎间盘突出、心血管等疾病的人,不建议快步走。
陈治卿说,运动也要因人而异,根据个体健康状况设计运动方案,比如迈多大步、走多快、脚要抬多高等,而“暴走”强求所有人动作一致,这种一致性未必适合每个人。
还有的医生提出,未成年人参加这种形式的快走要特别小心,可能对骨骼发育不利。
律师
非营利性的组织者当心危险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林武律师说,暴走可能存在交通、健康等风险,即使是非营利性活动,组织者也要承担责任,不仅要考虑到参与者的安全,也要考虑到庞大的队伍可能给他人造成的困扰和危险,比如行进过程中会不会阻碍他人通行,会不会造成踩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