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6月2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两度入狱,她已为毒品耗尽十五载光阴;冒险再犯,这次等待着她的是死刑。昨日是国际禁毒日,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两起毒品案件,三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被告人庄某曾于2000年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七年半,2005年刑满释放;又于2006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半,2013年释放。去年4月,她再度因涉嫌贩卖毒品,与同案犯何某一同被逮捕。
经查,去年2月,庄某与广东籍男子阿德(另案处理)约定,由后者在广东联系毒品货源,交由前者在厦门贩卖。去年4月16日上午8时许,庄某携带阿德事先给的作为“暗号”的蓝色诺基亚手机,从厦门北站乘坐动车前往广东省惠来县葵潭镇,以每克海洛因350元、预付现金19万元的方式向阿德购买了冰毒2袋(共计14小袋)、毒品海洛因4块。
当日下午5时许,庄某返回厦门,后在禾祥西路附近将其中的1袋冰毒交给让其帮忙寻找货源的何某。随后,当庄某行至白厝墓巷路口附近时被民警抓获;何某回到住处后,在与吸毒人员颜某(另案处理)交易500元毒品时,也被民警当场查获。
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庄某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1400.8克,甲基苯丙胺798.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何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600.9克,海洛因27.5克,其行为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庄某被判处死刑;何某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同样在昨日宣判的另一起贩毒案中,被告人涂某因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达4858.9克,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