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6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戴爱珍)他明明自己酒后驾车撞电线杆受伤,却一口咬定是“酒友打伤”。不过,当警方调出监控却发现,他的伤与别人无关,是他自己骑摩托车撞上电线杆受伤的。
昨日,导报记者从翔安检察院获悉,少年阿华近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翔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我这是在哪里?”今年初,17岁的阿华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同安中医院的病床上,而且全身都痛,特别是脑部还受了重伤。一问才得知,他是被人在凌晨报警送进医院抢救的。
阿华脱离危险之后,巨额医药费成为他心中的一大负担,因为他家经济条件很差。他为何受伤?谁应该为医药费负责?对此,阿华一口咬定,是当晚跟他一起喝酒的人打伤的。
据悉,当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新圩一处地方喝酒。凌晨时分,路人步行至新圩一村路上,发现阿华躺在水泥路上,旁边还有一部二轮摩托车倒地,便报了警。后来,接警的民警赶至医院,发现病床上的阿华酒气冲天,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13.50mg/dl。
不过,当民警去询问当天和他一起喝酒的人,他们都否认动手。
民警经过侦查,发现距离事故地点200米处刚好设有监控,一查监控,证实当晚正是阿华本人骑着摩托车离开喝酒的地方。事故地点附近有根电线杆还被撞坏了。
在证据面前,阿华只好放弃之前坚持的“酒友打伤”的说法。据回忆,事发当天他一共赴了两个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