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6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通讯员 林浩博 阮学劲)到餐馆吃完饭,开张可以刮奖的发票,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习惯了。
不过,也有商家为了吸引客户,而多开发票用来刮奖。翔安区某商家仅2月份就分批开具了126张1元发票吸引客户刮奖。当然,这一任性商家被罚款了。
导报记者昨天从翔安区地税局了解到,在对餐饮业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从内部发票管理系统发现,某餐饮公司翔安分公司在2月份里分批开具了票面金额1.00元发票126份,票面金额10.00元发票64份。
翔安区地税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并不存在10元以下的菜品,最低消费为25元。加上在其财务部门查到的涉嫌未按规定开具的190份发票存根联,基本上明确了该公司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故意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发票的事实。
为何会打出这么多张小金额的发票?经地税部门调查,该公司为了吸引消费者,在日常开发票的过程中,故意根据消费金额拆分开具小额发票,让消费者可以有更多的刮奖机会,并以此揽客。
在重新进行开票辅导后,翔安区地税局根据《厦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
税官提醒,目前厦门市地税局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刮奖通用机打发票,商家应严格按照单笔消费金额全额一次性开具。
如果商家故意拆分金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将视发票份数最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商家为逃避检查故意销毁或拒不提供已开具的小额发票,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如果商家以兑奖为目的恶意开具无真实经济业务的发票,还将被视为虚开发票行为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