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导报记者咨询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位民警解释,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出于调查事故原因的需要,会把车扣到指定的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用,由交警去结算,不需要车主支付。
不过,在高速公路上拖车需要费用,而且比普通道路上的拖车费来得贵。高速公路上的拖车是由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拖车时,需要设立较大范围的安全保障措施,放置反光锥等。
导报记者从省政府网上查询得知,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清障收费标准的复函》明确:高速公路清障工作统一由高速公路公司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高速公路清障队伍承担。清障费用主要包括拖车费和吊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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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拖车不要钱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交通执法费用收取的指导意见》,有几种情形产生的拖车费由执法机关承担。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
3.因收集证据需要,依法扣留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
4.发生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