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5月23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杨小姐最近遇到了件很头疼的事情:两个月前她通过中介在中航城C区买了个车位,与业主签定了合同并付了3万元定金,可是第二天却得知,这个车位早在去年底就被法院要求查封了。如今业主拒不现身,杨小姐进退两难,既拿不回3万元定金,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将车位买下过户。
合同显示所有人另有其人,卖方称是自己的姨妈
杨小姐家就在中航城C区,一直想要买个车位。今年3月,她通过中介尊府房产公司看中了一个地下车位,售价19.8万元。3月28日,在中介的安排下,她见到了车位的业主黄女士。
不过,黄女士带来的买卖合同复印件,却显示车位所有人为廖某。黄女士解释,这个车位的实际出资人是她,由于受到限购政策的影响,她买的房子及车位都是用了姨妈的名字。黄女士签署了一份《产权人与共有产权人未到场声明》,表示本人是代表产权人的真实意愿签订合作的,同时还保证除产权人外无其他共有权人,没有财产纠纷。
杨小姐深信不疑,随后与黄女士签了购买车位的合同。在合同中,黄女士将车位的产权现状勾选为“房产土地房屋权证正在办理中”,双方约定先支付3万元定金,4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
“黄女士说她银行卡丢了,让我直接给现金。我也没这么多现金,于是先转账给中介,再由中介取出3万现金交给她。”杨小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