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理划设车位 乱停车向城管举报
小区内的停车位,到底怎么管?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时,应当在划定的车位内按照标示停放。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首先是停车位的划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厦门副主委朱奖怀指出,有小区业委会的,组织将小区内的停车位施划方案拿出来讨论、公示,没有小区业委会的,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再将方案上报。
停车位施划以后,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如果有人私自占用停车位,物业应当出面劝导、制止。
小区内乱停车,堵住店铺门口的情况,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小区内乱停车不听劝阻的,物业应当向城管部门报告,由城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100元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可拖车。
市民举报
周先生:深田路2号楼下,店面私自用反光锥把店门口的空位围起来停车,还有百家村妇联门口尚武路也是有人用地锁把空地都占着。
刘先生:浦南路官都里小区里面的空地都被业主锁起来当停车位。
何先生:吕岭路金岭花园小区外面的公共车位被很多私人霸占。
陆先生:金秋花园一期、二期、三期周边都被私自占用为车位。
黄先生:金枫园门口的一排店面,餐馆把桌子摆在停车位上,中介把石头立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