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今年22岁,是一名公司白领。因为隔壁邻居小黄用的是苹果手机和苹果平板电脑,让林某羡慕不已,甚至对此眼红。今年2月2日上午9点左右,林某发现小黄出门上厕所没有锁门。于是他立即冲进房间,将小黄平板电脑偷走。
就在平板电脑丢失一个多月之后,有一天小黄突然发现,竟然有一男一女的自拍照片同步到自己的苹果手机上。小黄仔细一看,照片中的男子正是隔壁的林某!小黄立即报警,林某也很快被民警抓获,被盗的平板电脑也被缴获。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林某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177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