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承接验收很重要。承接验收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承接验收并不是免除开发商应尽的责任,而是发现更多的问题要开发商去完善。林先生所在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投诉时,未及时处理,导致错失房屋保修期,造成房屋无法及时得到整改,对业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一定责任。
在房屋验收时,开发商会给业主住宅质量保证书,目的就是对房屋质量的一个保证。房屋质量问题是开发商和业主间的事情,本应该由开发商来解决,但因开发商已经不存在,导致王海无法讨说法,从该角度来看,王海亦是“受害者”。但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不缴纳物业费用,则是不对的。不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势必导致物业公司管理更加不到位。经过法官和导报记者的协调,王海和物业公司愿意各退一步。物业公司承诺此前所有物业费用打折,免交滞纳金,并由物业公司协调处理漏水事宜。王海也表示愿意和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建议
“发现物业存在管理失职的行为,业主如果走极端很可能适得其反。”黄庭长说,目前物业纠纷案件中业主在补缴物业费时往往还要缴纳大量滞纳金,当滞纳金总额超过诉讼标的的30%,虽然法院基于业主提出滞纳金过高的主张会酌情减少滞纳金额,但纠纷得不到解决,业主的损失会越来越多。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存在管理失职,应当走别的途径维权,而不是拖欠物业费。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都可以帮助业主解决物业服务纠纷。
物业袒护开发商往往会影响物业纠纷的解决效率,从而恶化纠纷,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还需基本的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