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社会民生  >> 正文

厦门2014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清华大学大战“清华培训”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陈捷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台海网(微博)4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杨文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陶小莫/图)清华大学大战“清华培训中心”;上海吉祥状告福建威龙“傍名牌”;小摊贩路边卖盗版碟,触犯“侵犯著作权罪”获刑半年……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将至,厦门中院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厦门市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并发布2014年六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导报记者从中选出4个进行报道,供读者维权时参考。

  此外,福建省高级法院昨日也对外发布了《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4年)》白皮书。

典型案件1:清华大学PK“清华培训”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中院获悉,清华大学状告“清华外语培训中心”一案已经尘埃落定,被告最终赔了20万元。

  原告清华大学起诉称,其依法享有“清华”、“清华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厦门市菁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却以“清华外语培训中心”的名义对外开展少儿英语培训,擅自突出使用“清华外语”、“清华外语培训中心”字样,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清华大学存在关系,引起混淆,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因此,清华大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清华大学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62万元。

  近日,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菁智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另外,鉴于“清华”商标及清华大学的知名度,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20万元。

法官点评

“清华”两字不能乱用

  法官分析说,在实际生活中,“清华”已经普遍成为人们对清华大学的简称。在提及“清华”时,除极个别情况外,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清华大学,而不是其他含义,在教育领域,“清华”商标从注册开始便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本案被告未经许可使用“清华”,且超经营范围从事的教育培训服务与原告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与清华大学产生联系,并足以造成公众混淆、误认。因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

上一页 1 234下一页
本文导航
相关新闻
“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上万人被骗756万!厦门中院一审判决,15人获刑!

台海网5月31日讯 据特区新闻广场报道 缴纳几元、几十元的会员费,就可以参与到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获得上千元到上百万元的回报……这样“以小博大”的发财机会,吸引了不少人加入,殊不知这其实是一个敛财骗局。近日,厦门中院就对一起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的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2016年以来,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15人在雷某等人的指使下,明知“新皇氏...

厦门两会进行时|凝聚司法智慧 护航高质量发展

厦门两级法院强化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厦门两级法院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摄)   ▲厦门两级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图为厦门中院开庭审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

厦门中院首聘11名执行监督员

台海网8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任首届11名执行监督员。执行监督员将针对厦门中院执行办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等进行监督。   设立执行监督员制度,是为了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健全执行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执行案件办理的工作制度。本次厦门...

假导师假客户唱双簧骗走520余万元 厦门中院宣判一起在境外实施电信诈骗案

台海网4月2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厦门法院审结了一起虚假投资理财平台类网络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对被告人莫某龙、梁某根、詹某龙分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9年3月以来,被告人莫某龙、梁某根、詹某龙受他人招募,先后非法出境至缅甸小勐腊一诈骗窝点参与实施电信网络期货投资诈骗。其中,詹某龙先后于同年3月、7月两次非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