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飞国是湖北人,来厦务工多年,事发时,还是江头派出所的一名协警。
2014年1月19日深夜,唐飞国下了夜班,打电话给在湖里某会所上班的老乡借钱,他的电动车被偷了,想再买辆新的。
当时老乡正忙,唐飞国就坐在办公室等他,同在的,还有另外两男两女,唐飞国并不认识。
没过多久,男女双方大声争吵,眼看就要打起来,出于职业习惯,唐飞国亮出了协警证,劝他们“有话好好说”,希望双方能平息怒火。没想到,两名男子转而将怒火撒在唐飞国身上,对他拳打脚踢。其中一男子又电话叫了同伙,把唐飞国拖至另一个房间,朝他的肺部、胸部、腰部等连捅了八刀。
“捅我的那个人让大家都关机,不准报警,把我关在房间内,继续打。”唐飞国回忆,当时他流了很多血,很害怕自己会死,只好跪地求饶。最后,是老乡的朋友送他去了医院。
窘迫
唐飞国住院40多天,做了两次手术,医药费就花了近8万元,除了存在老母亲那的两万元,其余的都是找朋友借的钱。
案发后,湖里警方经过调查,唐飞国确为好心劝架反被重伤。2014年12月,2015年2月,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嫌疑人因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若干年,同时承担对唐飞国的民事赔偿总计34.9万余元。
这一判决,算是为唐飞国讨回了一个公道,只不过,这并未能改变他的窘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