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3月12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到养生馆拔火罐,技师不慎将罐内酒精洒出,导致女顾客后背和面部被烧伤;定制的家具,制作材料却不是之前约定好的品牌木板……10日,厦门市消保委通报了2014年度厦门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这十大案例中,既有涉及假冒保健食品的,也有涉及市民日常消费问题的,更有涉及商标侵权的。
手机促销虚构原价被罚3万
厦门市中博贸易有限公司去年2月28日在媒体上刊登三款手机促销广告。但调查表明,厦门市中博贸易有限公司下属的五个门店在该活动的前七日没有销售过这三款促销手机,即三款促销手机的原价涉嫌虚构。据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且必须在商品吊牌上标明“原价”和“现价”。
最终,厦门市工商局责令其改正,并对厦门市中博贸易有限公司第五经营部、第十三经营部、第十八经营部各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3万元。
女子拔火罐脸和后背被烧伤
去年10月6日,家住翔安马巷的洪女士到煌家养生会所接受足浴、拔火罐等服务,技师在拔火罐过程中,罐内酒精不慎洒出,致使洪女士后背和面部多处烧伤。洪女士被送医治疗,出院后双方因为赔偿金额争议太大,未能达成协议。
最终,嘉莲工商所启动工商法院诉调对接机制,邀请思明法院莲前法庭共同参与调处。经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福建煌家健身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赔偿洪女士145000元。
商场电梯里摔伤获赔5万
2013年12月17日,消费者吴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她当天在厦门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购物,下电梯时因电梯上有水,且没有警示标志,导致她摔倒并随电梯一滑而下,瘫坐在电梯底部,左胫骨下段骨折、左外踝骨折。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派两名人员陪同吴女士到医院就诊,之后拒不予以处理。
湖里区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赔偿消费者5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