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3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林泳平)男子在网上大量收购他人的银行卡,然后再以300元至800元的价格将卡出售给他人用于非法活动,从中牟利。近日,该男子被思明检察院批捕。
2014年4月9日,公安机关在林某位于厦门的住处搜查,当场查获林某非法持有各类他人银行卡469张、空白银行卡38张,还有空白就诊卡(磁条卡)61张及已出售数百张银行卡的记录,此外,还有赃款55万元。
据林某供述,他原来是做电脑维修工作的。2011年,他认识了台湾人阿兴(化名)。2013年,阿兴问他能不能弄到银行卡,说一些台湾朋友要用。于是,他就在网上收购银行卡后,再卖给阿兴的台湾朋友。此外,他还做中介,帮一些诈骗韩国人的犯罪团伙,通过银行卡过账洗钱,并抽成获利。
经查,林某使用的银行卡账户名为“王辉”(化名),那么,这些假冒他人的银行卡是哪里来的?原来,王辉曾在厦门打工,后来回贵州老家了。但他在厦门打工期间,家里曾经遭窃,当时他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都被偷了。也就在那时候,王辉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利用。
就此,思明检察院认为,林某非法持有大量他人信用卡和伪造的信用卡,并大量出售他人信用卡非法牟利,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其作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