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年轻漫画作家的作品。
■漫画作家不满经纪人的稿酬和修改,双方对簿公堂
■法院:实际不构成违约和侵权,签合同要约定违约金
■两名年轻漫画作家的作品。
台海网(微博)3月3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经纪约”一签就是20年,期间所有的作品都要交给经纪老板独家使用。80后漫画作家小黄和小温欲解除授权合同,状告经纪老板违约,侵犯著作权。这位经纪老板在台湾还颇有名气,曾代理出版漫画《圣斗士星矢》、《灌篮高手》、《海贼王》,获得了很多年轻人的喜爱。近日,经思明区法院审理,两名年轻漫画作家最终败诉。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