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疑因未完成任务
天桥下跪“认错”
15日下午2点多,如果你经过嘉禾路莲花路口东的人行天桥,可能会见到几名员工罚跪的这一幕。据网友“丰宝旭”介绍,当时,5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双膝下跪,低头“认错”,每个人的面前都摆放着一张纸。纸上写着各自的姓名和日期,以及“开课没完成任务,自愿跪天桥60分钟”的字样。
不少行人驻足观看,有的网友还拍下照片放到网上。网友发布的这条图文信息引发关注,不少网友跟帖证实此事。
律师
若属强迫,公司要担责
若是自愿,做法也不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集美大学法学院的巨东红老师。“对于一个公司,一个机构,在不触犯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有他的自主权。”巨东红表示,公司为了锻炼员工的承受力、抗压力,会有一些惩罚手段。但是,从一般的社会行为规范角度来讲,下跪的行为是有损人格尊严的。“哪怕是自愿,还是对人的尊严有贬损。这也是能够引起民众热议的主要原因。”巨老师认为,这种屈辱的方式,哪怕是为了激励员工,员工也是自愿的,仍然是不可取的。
“如果员工是自愿的,心甘情愿在天桥下跪。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公司是没有法律上的责任。”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认为,在天桥下跪的行为,如果员工自愿,是个人行为。“如果员工不是自愿的,是被胁迫的,从《民法通则》来讲,公司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员工也可以根据《劳动法》,严重损害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暴力体罚,当场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合同。”郑律师认为,员工不是自愿的话,这种行为就是属于暴力体罚的行为。即便是自愿,这种行为太极端。法律义务虽然没有,从情理来讲,公司也应当制止员工的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