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小老板:醉酒抢夺应该不犯法
他是大排档老板,只因和老婆吵架喝闷酒,醉酒冲动抢了一部手机,醒后不以为然,竟然还堂而皇之地使用。11月21日,民警经过半个多月的不懈追踪,在湖里区将男子抓捕归案。
11月1日凌晨3点多,市民谢女士行至前埔文体楼附近时,一名男子突然窜出抢走了她的挎包,内有一部价值3800元的手机和60余元现金。莲前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录像,随后思明刑侦大队两抢犯罪侦查中队也介入调查。
谢女士说,嫌疑人是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短发,上身穿白色格子衬衫,下身穿牛仔裤。民警根据监控发现,嫌疑人逃跑跳入一处草丛后就不见了踪影。民警又串并了近期发生的两抢案件,也没有发现同一特征的嫌疑人。
尽管线索不多,但民警也没有放弃,扩大寻找范围。经过20余天耐心寻找,民警在湖里区中埔村一暂住处找到了嫌疑人聂某强。民警在他身上当场缴获了其抢夺的那部手机,而且他已换了新号码正在使用。
经查,嫌疑人聂某强(25岁,福建长汀人)交代,10月31日晚,他与老婆吵架,就去前埔和朋友喝酒,次日凌晨醉酒后想打车回家,才发现没有带钱。于是突然萌发了抢钱的想法,刚好看到一名女子拎着挎包路过,于是他抢了就跑。他跳入草丛后,就醉倒不省人事,直到第二天起来打车回家,发现身上多了一部手机,才想起抢了一名女子的手机。但他觉得这是他的醉酒行为,应该不是犯罪,于是不以为然地继续使用这部抢来的手机。
民警给他讲解了相关法律,男子幡然悔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经营的大排档生意不错,经济富裕,根本不需要抢手机,因为醉酒和法盲,让他自毁前程。
目前,嫌疑人聂某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