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整治“货车摊”
需多管齐下
■廖闽玮
一辆辆小货车,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个流动的小“摊点”,固然是给摊贩创造了利润,或许也会给一些市民带来一些便利,但对社会大众造成的不便,对城市形象的负面影响,却是“弊大于利”。如今,经过本报报道与广大市民的强烈呼吁,警方率先出拳,开始整治流动“货车摊”。城市管理贵在行动。
不过,话说回来,整治流动“货车摊”,仅仅依靠警方,恐怕力有未逮。小货车停下时,若是违章停车,交警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若是停在允许临时停放处,虽然也不能摆摊,但对摆摊行为,交警执法权是力所不能及的。
如果“货车摊”占用市政道路,城管部门可以占道经营之名对其查处,工商部门也可以其是否无照经营进行监管。可见,整治流动“货车摊”,并非没办法,而是相关执法部门要联动起来,形成合力。只要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不当 “甩手掌柜”,把自己该管的都严格管起来,管到位,持续管,流动“货车摊”就无藏身之处,市场经营就会重新变得有序起来,市容市貌也会一天天清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