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思法)17岁女孩KTV里遭多人围殴,从凌晨1点左右,一直被打到清晨5点多。
今年2月25日,导报记者曾报道过这一事件。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四名“围殴女”近日获刑。
被打女孩小欣是一名初三学生,她说,当天晚上,她和同学去莲坂一带的一家KTV玩。
在KTV里,觉得有些无聊的小欣就给比他大两岁的前男友阿樟(化名)发微信,“我说想和他和好,他说他有女朋友了,我就没继续给他发了”。
不久之后,小欣就接到了一个陌生女孩的电话,“她说是阿樟的女朋友,她问我在哪里,我就告诉她KTV的包厢号了”。
事后,小欣才知道,阿樟把她发给他的微信截图下来发给了他的女朋友。很快,四名女孩就冲到小欣所在的包厢,对她一顿暴打。随后,她们还把她从包厢内强行带离,拉到街上殴打。她们又是扇巴掌,又是拿烟头烫,还拿酒瓶砸,导致小欣头部外伤、手臂烫伤。CT片显示,她身上有多处深度烫伤瘢痕。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就抓获四名参与围殴的女子。随后,她们四人主动赔偿10万元给小欣。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名“围殴女”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她们六个月到十个月的刑期,不过都是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