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一客户经理违法犯险,辛辛苦苦冒名退保28万元,却没有想到,这些退保的钱竟然被神秘的第三人转走。
他不但白辛苦一场,还因此获刑。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客户经理潘某近日因犯诈骗罪获刑。
潘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去年年初,他为客户郭女士办理了一项保费30万元的保险。随后,他起了贪念,想冒充郭女士退保,盗领28万余元退保金。
于是,他便开始实施行骗计划。第一步,他打电话给郭女士,说办理保险时不小心把地址填错了,需要借身份证和保险单原件。郭女士信以为真,把材料都借给了他。
证件材料到手,潘某一边以郭女士的名义向公司申请退保,一边在网上找人制银行卡。
很快,银行卡制成了,开户名是投保人郭女士,开户行的地点在张家口。因为退保需要电话回访客户,潘某还冒充郭女士进行了电话确认。
去年5月16日,这笔28万余元的退保金如愿汇进了潘某所办的银行卡上。
不过,这笔钱,潘某最终一分钱也没有捞到。银行账户资料显示,钱到账后的5分钟内,分几次被全部转走了。潘某说,钱是被制假卡的人转走的,公安机关展开侦查,未找到制卡的人。
不久,郭女士收到退保成功的短信通知。她向保险公司查询后,立即报了警。潘某很快就被警方抓获。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官说,虽然潘某说自己没有领到钱,但是他的诈骗行为已经构成既遂,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