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个别业主交费意识淡薄;开发商在商品预售时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业主交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界定不清晰;由于缺乏监督手段,一些物业服务价格的投诉也常常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都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市物价局方面表示,物业服务收费关系民生,收费项目自然也应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化和细化,“该管的管好管到位,市场可以决定的,也通过建立价格机制进一步引导市场竞争”。
记者观察
市长期待业主与物业“共赢”
经反复酝酿的物业服务收费新规,昨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几乎毫无异议快速通过。
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到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尽管只有几个字的变化,但这一针对物业服务与业主缴费等再规范的新规,在前期征求意见中不断吸取各界意见,也备受期待。
其实,在物业管理中,针对管理与收费的矛盾和冲突,市长刘可清亦深有体会。
就在市长刘可清最近的一次接待群众来访中,一女业主就前来向市长反映湖里双鲤新城一些业主与物业的冲突。在这个小区,小区管理不到位与物业费被拖欠“僵持不下”,到底应先交管理费还是先办产权证,双方各执一词,一些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因此长期陷入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