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调查
两成性侵案,微信成“帮凶”
导报记者从思明、同安区法院获得的数据显示,近一年发生的性侵案件中,有两成与微信有关。
思明区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通过微信获取受害人信息,以威胁、诱骗等手段实施性侵的有4起,在近一年来法院审理的20起强奸案中占两成。从同安区法院近一年来审结的25起强奸案件来看,也有约两成被害人是因为轻信微信网友,与之会面后遭到性侵的。
法官调查发现,在这些强奸案中,不少色狼都是通过微信“摇一摇”等方式约见面,然后采用灌醉或欺骗手段将被害女子带到酒店实施强奸。
法官提醒
陌生的微信,不要随便加
“陌生的微信,不要随便加。”同安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昌明给爱玩微信的年轻女孩提了三点建议。
首先,陌生人的微信不要随便加。微信设置中有“是否透露你的位置”的选项,建议选择“否”。
其次,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或者与陌生人聊天的过程中,不要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
最后,不要随便与陌生微友见面。如果确实要与陌生网友见面,也应有防范意识。与异性网友会面应由好友相随,不要单独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