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9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图)博中“王中王”,协办单位不兑现奔驰车,主办单位要不要赔?花钱购买博饼决赛资格,却被拒绝参加,该怎么办?决赛时中途更改博饼规则,选手痛失大奖能否索赔?
中秋将至,昨日,思明区法院对外发布了多起因博饼引发的官司。
法官介绍,近年来,博饼民俗的商业化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商业博饼活动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还有不断涌现的“博饼官司”。
案例1 博不出“状元”临时改规则
数年前,厦门两家网络公司共同举办“中秋千人博饼嘉年华”活动,“状元”奖品为别克凯越轿车一辆。
当时,宗先生依主办方公布的规则参加网上博饼,并晋级“状元王中王”决赛。决赛中,却久久不能博出“状元”。
按照规则,“状元”没有博出,活动就不能结束。为了尽快结束活动,主办方和各位参赛选手临时决定更改比赛规则,以“比大小”的方式决胜负。
在新规则下的一番较量之后,陈先生最终成为“状元”,赢走了别克小轿车。
然而,决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宗先生看到大奖旁落,开始责怪起主办方,认为主办方临场篡改博饼规则,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起诉讨要“状元”奖品小轿车,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庭审中,宗先生说,事前所规定的博饼规则应当共同遵守,但主持人为了尽快结束比赛,临时提议更改比赛规则,违反事先已公布的博饼规则,也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审理
经参赛者同意 可改规则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博饼作为一种带有射幸性质的民俗活动,参与者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灵活适当调整。在本案中,虽然临时决定修改活动规则,但是经过所有参赛者一致同意,修改后的规则对于每位参赛者而言也是机会均等,并不违背基本的诚信原则。宗先生也未能证明他曾在“状元王中王”PK时有表示反对修改规则。
因此,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宗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