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出示当年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
台海网(微博)6月1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1993年2月,因为祖屋拆迁,叶先生的父亲和奶奶与开发商签下了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协议书,一家人很快搬到莲花的流芳里居住。21年过去了,楼道内的铁门已经锈迹斑斑,当年的协议书已经泛黄,叶先生一家却还未能拿到产权证。上周五,无奈的叶先生向晚报记者诉说了他的烦恼。
当年
承诺
开发商说两个月能拿到产权证
叶先生拿出当年和厦门华侨房屋建设投资公司签下的协议,上面显示,双方协议拆迁补偿“以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偿还住宅房屋”。为此,叶先生家拿到了一套约95平方米的房子,补了2000多元的住房差价。 协议书最后还有市征地拆办公室的大红章。
叶先生说,当时开发商承诺两个月后可以拿到产权证,谁知一拖就这么久。“一开始,我父亲隔两三个月就去找开发商问,得到的答复总是让我们不要着急,等通知。后来通过各方打听,听说我们这房子被开发商拿去找银行抵押贷款了。”叶先生说,父亲后来得了重病,这件事暂时被搁置了。